为大力弘扬“三真三实”作风,激励担当作为,提振精神状态,凝聚“十四五”攻坚突破奋进力量,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的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决定在局机关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大力弘扬认真顶真当真、求实务实落实“三真三实”作风,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整治政策梗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不敢担当、能力不足、不思进取等作风顽疾,推动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锐意改革闯新路、敢于担当抓落实,在加快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中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以实际行动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历史责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民族宗教系统党员干部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措施
(一)对标赶超,项目化推进特色工作
1.创特色争先进位。各处室、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改革创新作表率、争先进位走在前”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排出1个在全市有影响的活动或项目,2个在全省有位次的核心业务项目,列出项目内容、计划进度、全省目标位次和市内预期影响,以列出的项目为新引擎、新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创特色、争先进、当一流。
2.比担当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发展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在局公告栏设置“三真三实”作风提优专栏,通过“挂榜单、晒实绩”,推动各处室、民宗服务中心比优良作风、赛担当作为,比改革干劲、赛创新成效,切实把改革创新发展的旗帜树起来,持续掀起奋发进取、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深化开展“双创一争”活动,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
(二)强化督查,大力度治理作风顽疾
3.建立作风建设负面清单。对可能存在的政策梗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等方面作风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开展作风问题自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不等不拖、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处室、单位和个人,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不改到位不收兵。
4.从严从快查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对作风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查处、迅速整改、确保落实,并根据问题情况和性质进行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常态化抓实作风整治
5.实施“小切口”项目整治。各处室、中心围绕七个“攻坚突破”重点任务及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通过政府热线、投诉平台、征求意见等渠道,收集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事项、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建立作风问题项目库。每季度1-2个具体问题,实施“小切口”项目整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并强化“小切口”项目整治成效的评价和结果运用。
6.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有关精神,以及宿迁基层减负“重点事项清单”和“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城市”政策规定,紧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等新表现、新动向,持续深化专项整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锤炼过硬作风。
(四)完善制度,长效化巩固工作成果
7.健全建立务实管用制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探索主办人制度。对重点事项、专项工作探索实施主办人制度,明确主办人职责,实行全过程负责和追溯问责,推动主动作为。创新责任共担制度。对多个处室共同承担的重点工作,厘清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的职责,建立落实结果共同负责机制,强化责任一体,推动协同作为。建立预警提醒制度。定期评估作风建设状况,对存在作风问题的处室,及时提醒并监督整改,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8.健全问题线索会办、交办、移交机制。公开作风监督热线、网络邮箱、信箱,广泛接受群众反映问题,扎口管理问题线索,定期研究会办。针对发现的作风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周建平同志任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有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查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
下,带头加强和推动作风建设。局党组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作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定期调度会办、敢于动真碰硬,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高标准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工作。
(三)强化结果应用。将各处室(单位)日常作风建设情况与考核结果挂钩,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惩处相结合,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对政治坚定、担当有为、作风过硬的干部加大鼓励激励,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优评先;对作风问题突出的干部决不姑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