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初审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2023-12-0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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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22号)要求和评选表彰工作总体安排,现对宿迁市评选表彰推荐对象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
沭阳县民宗局
主要事迹: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县委常委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严密协作配合,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思想认识,列入党的建设、巡查督查和高质量考核体系。二是坚持融入融合。坚持创新创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荣获省级表彰;建设惠民项目,加大对民族村(组)投入,助力乡村振兴;优化服务质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等活动,落实少数民族政策。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思想引领,引导宗教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守法遵规意识;强化规范管理,全面规范宗教教风教务;坚持常抓长效,深入推进整改,巩固宗教领域治理成效。
二、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工作者
王长江 宿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四级调研员
主要事迹:
王长江同志2012年10月到宿迁市民宗局工作,现任宿迁市民宗局四级调研员。王长江同志任职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王长江同志分管宗教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创新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20年12月召开的全省宗教督查整改经验交流会上,我市作先进典型发言;在2022年5月召开的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我市作先进典型发言;宗教工作“四项工程”活动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 “全省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向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0908989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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